“十二五”时期将建设、收购的100万套各类保障房中,用于公开配租配售的有50万套,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等定向安置住房有50万套。同时,将发放租金补贴10万户家庭。
《规划》提出,对于大力发展的公租房类型,其供应数量占到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的60%以上,即30万套。统一建设、设计标准,并根据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设计单身宿舍、青年公寓和老年公寓等多样化的公租房。
“物价涨了,地价涨了,保障房的准入标准是不是也该放宽一些?”针对许多市民关心的保障房准入标准问题,《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将结合首都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轮候人群数量、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以及住房价格等因素,动态调整保障房准入标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充分考虑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现实需要,兼顾住房保障对象在就业、收入、年龄、资产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不同,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为保障对象提供更多住房选择。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出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政策,优先配售给老龄、重残、大病、家庭成员多、轮候时间长的申请家庭。
为确保100万套保障房的开工总量,《规划》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量,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地指标应分别列明。具体到数字,“十二五”时期,北京将安排住宅供地的50%以上用于保障房建设。保障房用地实行“净地”供应,要在供应前就完成征地、拆迁及地上物清理工作,具备当年供地、当年开工条件。同时,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均需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在轨道交通沿线等周边区域的住宅用地配建比例还要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