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二O一一年一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2个检查组,对朝阳、海淀、大兴、丰台、房山、昌平、顺义和通州8个区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监督执法抽查,重点对取得向轨道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资格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06)、《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配备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情况;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取样检测情况;设备计量检定情况;执行技术标准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检验制度的建立情况;混凝土专项试验室人员、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