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10·21”非法生产引火线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10月21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太平圩乡凤光村发生一起非法生产引火线导致的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这起事故发生在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与郴州市永兴县交界地带,组织和从事非法生产人员以郴州市人员为主,非法生产引火线的原材料是氯酸钾。这起事故再次暴露出部分地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行政区域交界地带“打非”工作存在漏洞;二是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向非法生产窝点收购引火线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氯酸钾流向尚未得到有效监管。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跟踪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打非”等相关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强化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要参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并将“打非”作为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形成“打非”工作合力。
针对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突出的问题,要加强区域间“打非”工作的协调配合。特别是烟花爆竹传统产区、近年来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地区及其相邻地区,要学习借鉴安徽、河南两省建立豫皖省界区域“打非”工作区域联动机制的经验,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跨区域“打非”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统一的“打非”联防、联查、联治专项行动,积极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