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系统尚未建设或已建但尚未与部级系统互联的单位,应抓紧省级系统建设,加强数据接口程序的开发和调试,必须于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省级系统的建设,并实现与部级系统互联和信息上报。
(二)已与部级系统联通但数据接口程序开发不完善的省市,应抓紧工作,于2012年3月31日前开发完成新的数据接口程序,实现省级系统信用信息数据100%上报到部级系统。
(三)省级系统信用信息录入不完整的,应敦促工商登记注册在本省(区、市)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责任主体抓紧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工作。同时要做好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加强对市场责任主体不良信息的发布力度,并及时上报到部级系统。
(四)省级系统未链接到本部门门户网站的应于2011年12月31前完成链接工作,并将省级系统的域名或IP地址及时告知部级系统技术维护单位(中交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便链接到部级系统。要加强省级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公众访问方便。
(五)中交网科技有限公司要做好部级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做好省级系统数据接口程序开发的指导工作,及时解答省级系统开发单位数据接口程序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交网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杜佳丽(联系电话010-64442842转306,手机15811219827 ,传真010-64426668, 邮箱bjcts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