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英文单词brand,源出古挪威文“randr”,意为“烧灼”“烙印”。游牧时期,人们用烧红的烙铁在牲口背上烙上标志,以标记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从而与他人的同类物品区别开来。
到了中世纪的欧洲,手工艺人也用烙印标记自己的产品,便于顾客识别产品的产地和生产者,从而形成了最早的商标。
所以品牌最初的作用,就是用来区分,识别,证明所有权。
品牌使自家的产品与他人的区隔开来,使产品从竞争中脱颖而出。
桌上放着两杯可乐,装在一模一样的两个玻璃杯。一杯是可口可乐,一杯是百事可乐。你真的能分清哪个更好喝?哪个是可口可乐哪个是百事可乐?
但是把这两种可乐分别灌进红蓝两个瓶子,贴上标签,印上LOGO,那么差别就出来了,你对这两杯可乐的看法和观感也随着产生差异。
市场竞争越激烈,产品同质化越严重,对品牌的需求也就越强烈。
在大街上琳琅满目的招牌里,能否让消费者一眼认出你来?在货架上几十种跟你一样的商品陈列之中,你跟其他产品长得有什么不一样?
为增强识别力,基础的品牌识别符号包括品牌名称、logo、颜色、图案、包装、吉祥物等。
你叫微软,我叫苹果。你是田字格,我是被咬了一口的苹果。
金黄色的M,是麦当劳,红白相间的KFC,是肯德基。
提到安全,联想到沃尔沃;提到驾趣,联想到宝马;提到科技,联想到奥迪;提到豪华,联想到奔驰。
去屑,是海飞丝;柔顺,是飘柔;营养,是潘婷;造型修复,是沙宣。
这些都是品牌提供给消费者的识别符号,它是醒目的标签,记忆的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