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2007-2010年)行业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0年1月25日上海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沪纠办〔2010〕5号)将本会主办的“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行业先进单位和优秀估价师奖”列入了上海市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据此,协会第四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经讨论,决定开展2011年度(2007-2010年)行业评优表彰活动。列入评优表彰的内容有两项:先进单位(10-14家),授予“2007-2010年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行业先进单位”称号;优秀估价师(40名),授予“上海市优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称号。开展行业评优表彰活动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9月15日,审议时间为9月18日-10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用机构自荐、协会秘书处初评、专家评审、理事会确定的方式产生。有参评意向的机构,应根据《先进单位评选基本条件与评选办法》(附件一)的要求,填写“上海市房地产(土地)估价行业先进单位”参评表(附表一),连同电子文档,于2011年9月15日前申报至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