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安某、李某预付了生活费2000元,按照双方约定,劳务工程完工后再结算剩余的劳务费。然而,在结算劳务费时,双方却发生纠纷。当雷留柱、高德强二人手持11200元费用单据向包工头要账时,对方却不认可,理由是工程施工期间,二人共向施工工人提供了100件白酒。按每件白酒130元计算,白酒已全部折抵消了工程费。多次协商不成,雷留柱、高德强一纸诉状将包工头安某、李某告上了法庭。日前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对这起白酒抵工程费案进行了审理。
庭审过程中,雷留柱、高德强对喝了包工头提供的白酒一事予以认可,也承认包工头当初想拿部分白酒顶工人工资是事实。但雷留柱、高德强二人认为,包工头“送”给工人喝的酒不应计算在内;包工头酒价作得太高,这类白酒市场上才卖68元一件。另外,两位原告认为,因为开始时谈得很好,所以双方在合同中就没有计算进施工中对方需要支付的看场费、伙夫工资及架木款等费用。两位原告认为,按照他们提供的这100多件白酒市场价格计算,刚好抵了这笔费用。
法庭审理后认为,由于原告方提出的看场费、伙夫工资及架木相关费用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单据中也未载明此项内容,且原告也没能提供出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惯例,这些费用应由原告承担。被告作为偿还债务一方,其应对所称的白酒价格负有举证责任,而被告未能提供出相关证据证明该酒的市场价格,故应以原告提供的价格计算白酒价款。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白酒顶付的剩余劳务费用4400元工程款。
上诉期内,双方均未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律师说,值得指出的是,原告雷某、高某与工人结算工资时,却不能把白酒当做工资发放,否则就会构成违法。律师提醒,劳动者应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更要写明费用事项,否则就会在诉讼中将自己置于不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