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合同文件、与分包商签署的安全协议均由工程部保管。
⑵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件、资料、设计图等文件。
⑶往来函件须类别分明、编号统一,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
⑸严格文件资料的借阅制度,各类资料的借阅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预定归还日期。
⑵工程部接到地产部发来的施工图后,盖收文章,编号登记后,按规定的分类分发给地盘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图纸会审。
⑶凡尚未进场施工单位(包括委托外加工单位),其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文件)由工程部分发;凡已进场的施工单位(包括委托外加工单位),其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文件)由工程部发到地盘,由地盘发给施工单位。
⑷工程部收到地产部确认后发来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等技术文件后,经部门经理或专业工程师阅批后按施工图份数分发到地盘,由地盘分发到各分包单位。
⑸施工图纸、设计修改等技术文件的签收,分发工作要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⑴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报送,遵照广东省(市)建筑管理部门和广州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⑵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过程和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签证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