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中材料使用量最大、材料质量控制工作最复杂的阶段,许多因素都会对材料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工程监理应严格地多角度、全方位地对建筑材料质量进行综合控制。
2.材料的复检。复检的时间应及时,复检的项目应全面,取样方法和取样频率应正确,所委托的试验室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认真审定抽检报告。除了对工程材料进行常规的复检,当工程监理人员处于某种怀疑或工程的重要性也可以要求进行复检或追踪检验。
3.严格见证取样制度。建设部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实行见证取样制度,从工程实践的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监理人员的责任不到位。取样数量不够,试件检测不合格重新送检,送入检测机构的样品无密封、标记,监理人员不监护送样等现象很严重,大量的材料试验由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自行完成,使工程质量受到很大影响。监理工程师应严格见证取样制度,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安全的工程材料,如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接头、防水材料以及装修工程涉及室内环境污染的人造板材、饰面砖、涂料等,应确保其试验结果的代表性和可信度。
4.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材料供应计划,确保材料及时供应。材料供应的时间、数量以及价格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材料的质量,工程监理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智力资源优势,协助施工企业做好资源需用量计划以及资金计划。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定额的合理利用,对整个工程的建筑材料进行材料分析和材料汇总,并结合当时当地的市场情况分析和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材料供应计划,加快材料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并保证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款的及时审核和拨付,使整个工程的进料和施工都处于一个动态控制的良性循环之中,这样就可以主动的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现实问题,从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盲目使用材料、降低材料质量的可能性,对保证工程材料的整体质量水平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