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用视频、图片作为载体呢?之前我总觉得,是正面跟字节跳动刚。后来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纯粹短文字的社交媒体平台,几乎没有了。
虽然我们对微博和 Twitter 的印象都是 140 字的文字社交媒体,但如今再看,已经是变了天地。不知不觉中,现在的微博、Twitter 绝大多数内容都已经是图片+视频。
我翻了下自己微博推荐列表的 100 条消息,只有 1 条是纯文字的。
图片和视频虽说创作成本略高,但能够包含的信息量、用户体验是远高于文字的。在流量资费不再是问题的今天,图片和视频是更易于传播的载体。
另外就是,在信息流类的交互中,纯文字很容易会用户忽视。许多人在朋友圈发文字信息都要配上图文无关的图片,也是为了吸引注意力。
从文字的支持而言,视频号与抖音、快手差别也很大。抖音只能输入 55 个字符,快手虽说可以输入更多字符,但在视频页面只能显示三行。
视频号默认也显示三行,但可以在当前页面展开,跟朋友圈类似。
当然这种在文字描述里阅读的体验依然糟糕。更好的体验是跟微博一样,视频号里可能会出现的大量的图片化的长文。
文字不仅可以图片化,还能够视频化,比如禅叔发的这个视频,实际上是 PPT 视频化:
视频号对文字的支持体验会远高于快手和抖音,尤其是抖音。
抖音是沉浸式的上下滑动的交互,试想下,如果之前看到的一直是有高潮包袱有视听刺激的视频,突然刷到一个长文图片,绝大多数用户是没有心情读下去的。
从这方面来说,视频号虽说名为视频号,对文字依然会以文字描述、图片化、视频化的方式来承载。
另外说个体验问题。跟快手、抖音只有视频内容不同,视频号也支持图片,所以不太好分辨图片和视频,尤其网络不好的时候。在播放前,凡视频右上角有个图标标识,但一播放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