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阶段由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然后由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标投标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招标投标发展到一定水平,为推进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改进行政监督机制、引导招标投标向市场经济过渡,进而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所采取的比较科学、合理的招标投标方式。
2.1直接费单价模式:也叫基本直接费单价法。编制投标报价单价,最后再计算直接费以外的费用并列入其它报表。这种模式和现行定额模式比较类似,区别在于工程量清单分项可能和定额分项不一致,所以需要进行定额分项的组合或拆分以适应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的要求。
2.2综合单价模式。即工程量清单分项的单价综合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而其它一些费用如施工组织措施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则列入其它报表。和直接费单价模式相比,综合单价模式的工程量清单分项单价综合了间接费和利润等费用,因此需要首在计算这些费用后,将这些费用分摊到各清单分项中。
2.3完全单价模式。完全单价模式是一种国际普遍采用的计价模式,这种模式的工程量清单一般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完全单价模式的工程量清单分项单价综合了直接费、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3.1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方式满足《招标投标法》的各项规定,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我国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大原则。
3.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将工程的“质”与“量”紧密结合起来。
3.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
3.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节省时间,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3.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招标人(业主)在极限竞争状态下获得最合理的工程造价。
3.6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中标企业精心组织施工,控制成本中标企业可以根据中标价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按照劳动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等费用,以便更好地履行承诺,抓好工程质量和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