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根据项目施工生产组织的特点和管理需要,按可控性原则合理划分成本中心和费用中心,以此作为成本费用归集、考核的对象。工程项目实行分包的,分包作业队视同成本中心单独核算。成本中心、费用中心的划分必须涵盖所有的工作内容与程序,避免出现控制真空。
2、必须对项目目标责任成本预算按可控性原则二次分解到各成本中心、费用中心,作为对各成本中心、费用中心考核和奖惩的标准。上级成本中心、费用中心与下级成本中心、费用中心以经二次分解后的责任成本为依据签订目标责任合同,实施考核、奖惩。分包作业队责任成本必须依合同价包死,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施工中的增减变更在取得业主认可的基础上可作调整。
3、必须定期对各成本中心、费用中心执行责任成本的情况进行分析、考核与奖惩。通过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必须建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作业绩考核与奖惩制度等,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为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地施工和完成项目评估指标做好制度上的保证。
5、必须加强上级业务部门对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重点包括目标责任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各项管理活动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程度。发现成本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意见,避免企业遭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