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资金链的龙头,其支付能力是当前施工企业必须认真面对的风险。
规避投标风险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标前调查,对拟投标项目的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
其次,编制标书时应审慎报价,避免低价恶性竞争。价格上留有余地,才有一定抗风险的能力。
第三,注意合同条款与合同风险。施工企业应尽可能争取套用主管部门推广使用的示范合同文本,特别应约定签证索赔事项的程序与权限、竣工结算时间、材料与人工市场价格波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等,垫资合同还应约定由建设单位支付垫资的利息(未约定利息时按不支付利息处理,相当于施工企业无偿结款给开发商使用)。有条件时,尽可能请专业律师帮助审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提防担保陷阱:
开发商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施工企业的带资垫资和销售款项。在市场低迷、贷款紧缩导致资金不足时,开发商的眼光无疑会投向施工企业。订立合同时,不少开发商要求施工企业提供履约担保,帮助开发商解决部分资金缺口。常见担保形式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和企业担保等。其中风险最大的是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因此,若想承接工程、又迫不得已需要向对方支付保证金,须牢记以下五点:
第一,对方必须是非常有实力的建设单位,此前已独立成功开发过类似的项目,并成功销售。
第二,打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是资金快速回笼有望的项目,例如住宅、商铺、办公大楼。对于工业厂房、酒店、市政工程等收益慢、难变现的项目,不要打保证金给对方。
第三,建设单位的前期手续非常完备,要有确切可靠的土地批租和规划许可手续。
第四,对于借鸡生蛋的项目,不能打保证金。所谓借鸡生蛋,是指建设方本身没有土地、没有房屋,租用别人的房屋装修后经营(开酒吧、酒店、浴场等)。
第五,打保证金,不能单看对方来头。非法融资、集资、诈骗者,在事发之前,几乎个个都有一身的光环,我们甚至处理过租用钓鱼台国宾馆作为办公基地的真实诈骗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