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制化、民主化进程的加快,普通老百姓对信息享有知情权的呼声日益高涨。档案馆作为国家文化事业机构,应将普通民众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多收集、征集一些类似家谱档案等与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从而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因为只有当利用者发现馆藏档案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或者说能很好地满足自身的需求,他们才会对档案产生利用的兴趣。
由于家谱档案的人文特点十分明显,收集家谱档案并提供利用也可以说是一种“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
目前,海外华人已超过5500万,遍布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尽管他们当中不少人已经改变了国籍,但是他们都以自己是炎黄子孙为自豪,都认同中华传统文化。祖国大陆改革开放以来,他们掀起了寻根问祖的热潮,纷纷返回大陆,回到原籍,访亲探友,祭拜先祖。家谱档案在帮助这些海外华人、台湾同胞回祖国大陆寻根访祖,增强他们对国家的认同感和民族向心力,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此外,我国的家谱档案还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学、社会学、军事学、经济学、风俗学、人口学等知识,并对开发旅游资源以及维护公民自身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档案工作者应充分利用家谱档案中的积极因素。
“充分利用”首先要做到的是丰富馆藏。我国的家谱档案资源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因为种种缘由未能得到很好的保护、整理和开发,很多极有价值的家谱档案仍流散于民间,甚至被一些不法分子转卖到国外。因此,笔者认为当代档案工作者要有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档案法制的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意识,使每位公民充分认识到中国家谱档案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保护家谱档案是全社会应尽的一项义务,擅自损毁、倒卖家谱档案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档案工作者要鼓励老百姓采取捐赠、寄存或出售等方式把他们所藏的家谱档案交给档案馆。其次,要提供多种有效的利用途行。直接提供原件查阅是最基本的家谱档案提供利用形式之一,利用者可以根据自己利用目的,直接从家谱档案上找到有用的信息资源,使之转化为社会或经济效益。但是,这种提供利用形式,有时会因查阅的人较多而损害家谱档案本身。为了避免这种损害,档案部门可以将家谱档案制成复制件或进行缩微拷贝,供利用者检阅,同时还可以提供陈列展览等利用途径。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档案部门可以借助网络平台选择既有开放性又有可读性的家谱档案内容上网,供利用者调阅查询,使家谱档案提供利用上升到更高的层次。最后,要主动开发具有参考性的信息服务。档案馆应主动地将馆藏档案信息开发出来,报道给利用者,例如编写馆藏家谱目录,结合其他专题档案对家谱档案信息进行编辑加工,提供资料汇编、年表编辑、图集绘制及传记编撰等编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