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女士称,去年11月,她在该公司看中一套二手房,总价50多万元。她和该公司签订合同后,交了诚意金、首付款以及过户费共计20.8万元。但该公司不仅不办过户手续,钱也不肯退。与她有相同遭遇的,还有涂先生、王小姐和谢小姐等人。
记者调查得知,该公司与夏女士等人签订的合同不是2006年出台的规范合同。该公司所设的两家分经营点,没有到房地部门备案,其中在汉口的一家分店连工商营业执照都没有。
在客户投诉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对该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该公司书面回复,原有的分公司除一家外,已全部关闭、转让。对于占用的夏女士等人的资金,该公司提出两个返还方案,但并没有执行。该公司还称,占用客户资金是由于经营不善,恳请客户给公司一个“喘息”的机会。
本月初,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6月17日之前自查整改。在此之前,暂扣该公司经纪机构备案证,并对机构年检暂缓处理。如拒不按要求落实整改,将取消经纪备案,关停经纪代理业务,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6月22日,记者来到该公司设在沌口东风三路的总部,里面只有两名员工。记者拨打公司负责人冯先生的电话,他丢下一句“正在处理中”就挂了电话,随后手机关机。截至昨日,该公司依然未给夏女士等人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