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在“许可专利”一栏中清楚、准确、完整的填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全部专利的发明名称和专利号。
许可专利超过3项的,当事人可以基于表格的样式,增加行数以填写多出来的专利号。当事人可以在第一页的“许可专利”一栏中续接增加行数,也可以增加附页。当事人增加附页的,应当在附页上加盖许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签章,也可以在申请表和附页加盖骑缝章。
许可方可以是专利权人或申请人,也可以是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如果许可人不是专利权人或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有权授予许可的证明文件。
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有多个的,当事人可以基于表格的样式,增加行数以填写多出的许可方或被许可方。当事人可以在第一页的“许可方”或“被许可方”一栏中续接增加行数,也可以增加附页。当事人增加附页的,应当在附页上加盖双方的签字或签章,也可以在申请表和附页加盖骑缝章。
许可双方当事人为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可以委托一名具有独立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许可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为外国人、外国法人或外国非法人机构的,必须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当事人,参照外国人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合同信息”一栏涉及“许可种类”“专利许可地域范围”“使用费用”“支付方式”“生效日期”“终止日期”等具体信息的填写,当事人所填合同信息应当与附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