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对“月饼税”普遍存在误读,月饼作为实物福利是职工个人工资薪酬收入的一部分,和其他非实物福利如交通补助、通讯补助等一样,按规定缴纳所得税。“从这个角度说,沈阳一直存在"月饼税",大多数人对收入构成不了解”。
该人士还通过本报提示:9月起个人工薪收入加上中秋节所发月饼价值,扣除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免税项目,不超过3500元并不征收个税,因此仍有大部分人不用缴“月饼税”。
中秋节作为传统节日,不少单位都会给员工发放月饼作为节日福利,但并不是所有人领到月饼的同时,需要为这些月饼缴税。“举个简单的例子,你税前月收入3000元,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约2400元,而单位即使给你发价值1000元的月饼,但还是达不到最新个税法案3500元起征点,你领到1000元的月饼仍然无需缴个税。 ”沈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人士解释,一些企事业单位对职工薪酬划分较细致,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外,还有其他福利性收入,福利收入既有实物形式的如大米、食用油等,也有货币形式的如车补、话补等。这些统在一起的个人所得,须按相关规定缴纳所得税。
税务部门表示,如果不将个人收入的福利部分纳入所得税管理,容易出现部分单位采取“低工资、高福利”手段向职工发放薪酬,故意避税,而且不利于社会收入分配的调节。
数据显示, 2010年,沈阳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8553元,折算月平均工资3213元,若单位按每人200元标准发放中秋月饼,仍达不到3500元起征点。而当年沈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20541元,月均收入1711元。也就是说对沈阳大多数企业职工而言,中秋月饼无需缴税。
沈阳一家事业单位职工小刘说,一般逢中秋、春节,单位会向员工分发各种实物福利,如饮料、啤酒、月饼等,而“五一”、“十一”则发购物卡。“实物福利其实最不实惠,名义上每人500元,实际自己买可能用不了400元”。
小刘说:“月饼最没意思了,六个月饼装的一盒月饼标价150元,实际市场上同品质散装的月饼论个卖一个不超10元。而且自己和家人都发月饼,一堆月饼常常没人吃,再加上亲朋互相赠送,如果因此超标缴税实在不划算,不如直接加进工资。”
税务专家表示,月饼和税收,实际是法理和情理的冲突,市场上部分月饼价格虚高,原来作为食品的月饼越来越异化为礼品,失去了其作为福利的本意,而当“月饼税”被提及,便引起人们有些“不值当”的感觉。
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杨先生则认为,中伙节作为传统节日,大多数单位都在发月饼,而自己不给员工发月饼,自己过不去,员工那里也说不过去,但发两盒价格百十元的月饼,应该不会给员工增加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