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税局:高于28426元/平米,应税税率为0.6%。
纳税人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以100平方米应征税面积、3万元/平方米单价计算,纳税人年应纳房产税税额为100×30000×70%×0.6%=1.26万元。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房产税应税住房房价低于28426元/平方米的,税率减为0.4%,超过这一价格的房产税税率为0.6%。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房产税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上海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全市平均销售价格为14213元/平方米,全年各环线区域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内环线以内为48032元/平方米,内外环线之间为14831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为11961元/平方米。
上海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房产税税率减免依据以全市平均销售价格14213元/平方米为准,不会根据各环线区域的均价计算。纳税人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以100平方米应征税面积、3万元/平方米单价计算,纳税人年应纳房产税税额为100×30000×70%×0.6%=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