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土地、房屋作价投资、入股。企业以其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折价作为投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房屋买卖,由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比如,甲企业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折价向乙企业进行投资,则应由乙企业按规定缴纳契税。企业以购买股份方式取得对方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也应当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房屋买卖,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企业缴纳契税。例如,丙企业以购买股份的方式取得丁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则应由丙企业按规定缴纳契税。
2.买房拆料或买房翻新。企业以买房拆料或买房翻新方式取得对方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实际上都构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房屋买卖,均应由购买的企业按规定缴纳契税。
3.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按照规定,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的,应当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房屋买卖,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按规定缴纳契税。
4.以实物交换土地、房屋权属。企业以其拥有的产品或者其他实物换取对方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应当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房屋买卖,由企业按规定缴纳契税。
5.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屋,应当视同房屋赠与,应由获奖人按规定缴纳契税。
6.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按照规定,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房屋买卖,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企业按规定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