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以提供涉税服务为主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提供税收筹划业务时,似乎具备很多先天优势。如何利用好这些优势,成了业界讨论的内容之一。
“注册税务师具有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双重职能,作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是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力量,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副院长、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杨卫华教授认为有了这样的业务定位,注册税务师做好税收筹划业务自然就会成了优化纳税服务,促进依法治税,化解涉税风险的重要力量。
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王京梁博士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度对注册税务师业务范围的拓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税务代理服务是具有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双重性质的混合物品,既存在“政府失灵”又存在“市场失灵”的风险,政府购买注税服务是医治税务代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一种选择。政府购买注税服务,有利于实现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以及纳税人三方的互惠共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蔡秀云教授认为,税收管理的社会化发展,一方面使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宗旨和责任进一步明确,极大地促进了注税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注税行业的发展,还会对税收风险产生影响,并且会带来税收风险社会化等问题。所以,她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构建社会化治税网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降低税收风险,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薛刚博士给出的答案是:“企业应该着眼于整体综合考虑,选择有助于企业长远发展,也能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税收筹划方案。”他认为,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制定税收筹划策略应注意避免额外的税收负担,应对不同的收入实现的税务处理方式制定不同的收入实现策略,合理调整税前扣除费用的项目和金额,降低企业税负。
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解建立博士也提醒企业在选择筹划方案时,要兼顾税收筹划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以及不易量化、不易察觉的非税成本。他认为,税收筹划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纳税筹划收益,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不能忽略税收筹划成本,同时,树立税收筹划成本理念应摒弃“税收筹划就是使税负最小化”的错误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