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虑利用加速折旧办法获取更多的税前抵扣,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式的固定资产包括: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②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通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将折旧年限比标准折旧年限缩短40%,以加速折旧。
2、复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现行分类,剔除超过15%限额的广告费支出,使不可税前抵扣的费用减至最低。
3、复核股东贷款能否重组为有第三方担保的贷款或委托贷款,从而避免因资本弱化规则而引致不得抵扣利息费用。
1、购置设备时,考虑设备是否符合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条件,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专用设备,可以申请按设备成本的10%在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复核研发费用的归集,使得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并允许50%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最大化。
3、复核企业是否符合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条件,确保企业享受所有可能适用的税收优惠。如果一家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企业将留存收益转增注册资本或者在西部地区设立新的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企业,可以申请再投资额40%至80%的退税。
三、良好的账务管理
对每季度的财务数据进行税务复核,把每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多缴的所得税减至最低。仔细安排并严格监管企业税务管理和申报系统,从而避免发生浪费现金的罚款支出,罚款对于企业是毫无必要的支出,并且不得在税前抵扣。复核与税务事项相关的内部风险控制,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税务申报出现错误的情况。
四、集团问题
评估能否将收入从集团内的盈利业务单位转移至亏损业务单位,从而降低集团的有效税率,方法包括:由亏损企业向盈利企业提供服务或共同使用同一服务中心;由亏损单位或适用低税率的单位向盈利单位或适用高税率的单位销售已增值的无形资产;合并集团内的公司。与地方政府讨论协商,获得地方政府对本区域内设立的大型集团公司或地区总部的财政补贴。
五、收入递延
复核商务合同及业务模式,合理计划递延收益或损失发生的时间,以达到递延税款缴纳的目的。新所得税法下过渡期税率将从优惠税率(例如7.5%、10%或15%等)逐步过渡到25%,处于税收优惠过渡期的企业应仔细分析并计划收益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