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既可以根据一个国家的税法条款展开,也可以根据某两国税法条款差异进行,或者是根据两国或多国间签订的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按其税法依据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税法总是存在漏洞的,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在制定或执行中的漏洞可以设计出相应的避税方法。
在国际税收实践中,根据某个国家税法特定条款所进行避税的典型方法就是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因为各国税法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都区别对待,居民企业应就其来自全世界的所得纳税,而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有的国家为了吸引外资,非居民企业实际税负甚至要轻于居民企业,因此跨国公司在一些高税国的经营活动,尽量避免成为居民企业。
法国一家跨国钢铁公司在英国从事经营活动,但是为了避免成为英国居民纳税企业,曾这样安排:第一,英国股东不参与企业管理活动,选择非英国居民从事管理工作;第二,不在英国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有关材料、档案、报告等都放在英国以外的地方;第三,不用英国电话、传真发布指令;第四,专门成立一家独立服务性公司处理公司有关事务。经过这样安排,该公司成功地避免成为英国居民纳税人,12年里在英国避税额达8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