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前不久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纳税人对税务代理所持的态度各式各样。有的纳税人认为,自身经济业务简单,没必要进行代理;有的认为在税务机关有熟人就行了;还有人认为,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能够解决自己的涉税事宜,请税务代理有点浪费。
而一些有意聘请税务代理的纳税人,不少也是希望通过税务代理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那种因生产经营和诚实信用需要而请税务代理的纳税人并不是很多。
纳税人为什么会对税务代理产生这些认识呢?笔者以为,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一、目前税务代理所处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主要表现在,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不够强,税法宣传不够深入,税务行政处罚的刚性不足。这些原因导致全社会还没有形成人人学税法、懂税法、遵从税法的良好氛围。因此,税务代理本身所具有的促进纳税人提高纳税管理水平的作用,没有被纳税人体会和认识到。
二、税务代理的专业化程度不够强。这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税务代理至今没有规范其行业发展和自身行为的法律,也没有法定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经纪人等都可进行税务代理,而税务代理中的代理账簿等,也与会计事务所的业务相重复,相互之间跨行业经营难以避免。另外,税务代理行业总体执业水平不高,一些代理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代理水平参差不齐。
三、体制上的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务代理的发展。我国税务代理源于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脱钩改制的时间很短,有些地方尚未完全独立,在一些地方,税务代理机构采取走“关系网”、“上层路线”的方法进行运作,导致税务代理市场化运作程度低。
四、税制改革、税收新政策的出台以及税务部门的机构改革,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促使税务部门建立了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体系,有的税务部门甚至延伸服务上门,这些服务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涵盖了税务代理的一些浅层次业务。
如何提高税务代理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以加快这个行业的发展?笔者认为,税务代理行业首先要弥补法律缺位状况,明确行业今后的发展模式和方向。其次,要借鉴其他中介行业发展经验,规避发展风险。
在法律定位方面,有关部门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税务代理的职能范围、资格资质、法定业务、工作流程、年审年检、法律责任等。在此基础上,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也应自上而下地制定具有独立性的规范化管理规程,建立税务代理机构信誉和业务等级制度,以及违规处罚淘汰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同时,税务机关应按税法规定确定所提供纳税服务的具体范围和项目,使税务代理成为其服务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将税务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性文书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在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之间建立文件传递和信息查询的绿色通道,形成加大税法宣传和加强税收管理的又一渠道。
在借鉴行业经验上,税务代理行业应该针对开展代理过程中的责任风险,总结和吸收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多年运作的经验,努力保持与税收征管的发展协调一致,不断提升执业服务水平。一方面,通过制订标准化的税务代理操作规程来减少风险,另一方面采取风险性保险措施来降低风险。
只有这样,税务代理才能走上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路子,真正成为纳税人的自觉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