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举报人包某的询问,专案组了解到此份发票是通过乌鲁木齐市一个名叫林杰的人进入石河子市的。
为了“引蛇出洞”,专案组要求举报人包某和乌鲁木齐市的林杰再次联系,谎称急需发票一张,谈妥价格后,林杰同意第二天下午将发票送到,接头地点定在石河子市幸福路某饭馆。
随后,稽查局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取得了联系,详细地说明了本案初查的情况,请求两部门联合办理此案,并由双方抽调专人成立了“联合办案小组”。
第二天中午1时,包某突然打电话说,送票人提前到了,并约他立即见面。对此突然变化,稽查人员一面要求包某先稳住送票人,一面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系。随后,稽查局副局长张大良和另一名地税干部装扮成普通顾客,先赶到了接头地点幸福路某饭馆。不久,包某也到了接头地点,并与送票人取得了联系,两人进行交易时,及时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将乌鲁木齐市送票人罗金娟抓获。
联合办案小组人员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罗金娟进行了审问,罗金娟只说是一男子在乌鲁木齐市火车站给其100元,要求其将发票带到石河子。其他情况一概不知,并表示和林杰从不认识。
但是,办案人员在罗金娟随身携带的包里,找到了几盒名片,名片上的名字就是“林杰”,手机号码和包某所提供的一致。并且在一张水电费收据上,办案人员找到了罗金娟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名称,通过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稽查局的协查配合,查到了罗金娟在乌市的详细地址。
为了防止犯罪分子有所察觉,办案小组经过研究,当即向石河子市公安局申请办理了搜查证,并于当天下午8时驱车赶往乌鲁木齐市,对罗金娟在乌鲁木齐市的居住地点进行了仔细的搜查。在罗金娟住宅的橱柜、床下等处,办案人员共搜出伪造“新疆地税综合劳务通用发票”8份、新疆国税商品销售空白普通发票2000多份、伪造的各级税务机关印模20多枚、罗金撑身份证一张,以及大量的税务违法证据。
在搜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通过种种迹象表明,此住宅是几人同住,其他居住人离开并没有多久。可是,税警4人在此住宅守候了一天一夜,其余居住人均没有出现。
之后,在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罗金娟的进一步审讯和政策攻心,罗金娟终于交待了其他同伙的情况。
在经过4个月的抓捕工作后,公安机关终于将潜逃外地的这一伪造假发票团伙的另4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理,等待涉税犯罪分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