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诉讼代表之一黄某某说,他是三峡库区移民,2000年在向阳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的产权办理了,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他办理分户土地使用证。开发商承认业主的要求合理,也承诺为业主办理,但至今仍然没有办理。黄说,到了最后开发商对业主说分户土地使用证对业主们没有用,每户补偿1000元就算了。但是业主们没有答应。
黄某某还说,县建设局等单位有关领导为此专门到某某调解过两次,县建设局要求开发商按照承诺在2003年5月底前向县国土局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完善土地出让金,进入办证阶段。但开发商一直没有办土地出让手续。2003年7月,361户业主委托他们5人为代表,将开发商告上法院。
业主高燕说,由于没有土地使用证,造成了业主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麻烦,比如不能用房产抵押贷款等。她认为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搞开发是违规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今日上午,开发商方面只有代理律师一人出庭,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这名律师说,业主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开发商忽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这在2000年前是很普遍的现象。他还说,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影响业主对办理了产权的房屋的使用、处分等权益,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必须为业主办理分户土地使用证。这名律师说,由于开发商已经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钱交到某某镇政府,政府没有给开发商办理向阳小区的土地使用证,所以办不了分户土地使用证。2003年县建设局等单位调解后,由于开发商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办证所需的300多万元前,所以一直没有办理。他请求法院驳回业主们的起诉。
今日的庭审一共进行了近3个小时,双方辩论十分激烈。旁听的业主们情绪很激动,不时用掌声支持诉讼代表的发言,审判长不得不多次提醒旁听者不得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