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城市个数只有190个,1991年达到479个,1996年我国城市数量基本固定下来,达到了666个,此后由于一些地方市改区吸纳,2004年城市数为661个。1991年,我国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只有12907.9平方公里,此后呈快速扩张趋势,到2004年达到30781.3平方公里,年平均扩张速度达到了惊人的6.91%,远远大于同时期的城市人口增长率(1.11%)和非农业人口增长率(3.6%)的增长率,显示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呈粗放之势。
与1991年相比,2004年我国城市内部用地结构只出现了一定的变化。表现为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所占比例均出现增加,增加幅度分别为3.39、4.07、0.62和3.66个百分点;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作为最大的两种用途的土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的比例仍然分别高达31.61%和21.79%,分别比1991年下降1.66和3.34个百分点;其他的如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特殊用地也出现了下降,下降幅度分别为2.1、0.39和3个百分点。从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现状来看,工业用地比例偏高,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用地比例偏低。按照国外城市中心区的用地比例,工业用地一般不超过城市面积的10%,而我国的城市普遍超过了20%,上海、苏州等发达城市甚至达到了25.77%和31.79%。
目前我国工业用地的出让方式主要以协议出让为主。为了招商引资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各自政府政绩的考虑,各地方政府普遍采取了吸引投资竞相压价的策略,出现了许多工业用地协议出让价格远远低于工业用地开发成本价格,甚至出现零地价、“负地价”的现象。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发布的《2005年第四季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2005年第四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1251元/平方米,其中商业、居住、工业地价水平分别为2062元/平方米、1232元/平方米和492元/平方米。由于土地出让程序的不透明,工业地价与商业和住宅土地价格存在较大差距。在2004年以前,浙江省工业用地出让价格除温州、义乌等个别城市以外,绝大部分地方低于土地征用和开发成本,只有市场交易价格的2/3不到,甚至更低。而且一些区域在招商引资的激烈竞争中,降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返还出让金,甚至以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国土资源部提出逐步将工业用地纳入“招牌挂”的范围。
我国工业用地开发的主要形式是各式各样的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等形式。截至到2004年8月,我国有各类开发区6866个,规划面积达3.86万平方公里。其中,国务院批准设立开发区171个,省级政府批准设立开发区1094个,其余5601个开发区都是市、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设立。为了制止开发区发展出现的过多过滥和严重侵害农民利益,2003年国家开始对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经过清理整顿,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已撤并各类开发区4813个,占原有总数的70.1%。核减开发区规划面积2.5万平方公里,压缩64.5%;退出土地2617平方公里,复耕1324平方公里,回收闲置土地116.5平方公里。至2006年1月,各地提出拟保留的开发区共计2053家,其中国家级开发区222家,占总数的10.8%;省级及省级以下开发区1831家,占总数的89.2%。目前,已有205个国家级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截止到2004底,全国4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的规划用地面积约580平方公里,已完成规划内工业用地开发约480平方公里,约占全部规划用地面积的83%。工业在国家级开发区的产业结构中一直占有70%左右的比重。2004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占开发区GDP的73.55%,比2003年提高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