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农民个人办理申请---->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登记收件---->区国土资源分局初审----->区国土资源分局现场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区国土资源分局、结证----->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审批、签字---->市国土资源局确权终审加盖《xxx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区国土资源分局个人土地登记发件、领证、收费----->农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