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划重点关注公共利益,注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各项设施的建设,按照相关配套标准的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分类、分级、分区地进行合理规划。通过查缺补漏,配套完善各项设施,弥补城市以往只注重产业、居住发展而忽略配套设施建设的不足,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规划落实战略规划的公共中心体系,将各级公共中心落实到具体用地。通过现状问题分析,发现我市总体缺乏社区级公共中心及相应公共服务设施、北部缺乏综合型公共中心及相应公共服务设施、部分设施配置达不到标准要求。为解决现状问题,合理布局公共中心,方便市民,规划落实城市级公共中心6处,片区级公共中心4处,组团级公共中心12处,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61处。
本次规划按照《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2008)的要求,根据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进行配套,分为居住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区域统筹、街道级、居委级三级设置,并根据设施的用地要求,分为以下三类:
(1)独立占地位置不可调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站、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规划按照独立占地要求,划出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2)独立占地位置可调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健身场所等设施,规划按照《标准》的设置要求,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进行布点。
完善的交通系统是有助民生幸福、支撑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次规划落实了战略规划,在市域范围内,规划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连接全省,辐射华南的“四环十九射”高等级路网,以及“二十九横、二十纵”区域性交通主干道组成的干道网络系统,全面覆盖“一主六副多组团”,支撑城市空间的拓展以及重点地区的开发建设。规划确定了“环线+放射线”的城市轨道线网结构,2020年广州市轨道交通线路16条,线网规模将达到666km,站点33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