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常接到一些关于装修问题的咨询与投诉。投诉内容不外乎是装修时偷工减料、完全没有根据双方的约定进行装修等等。为了避免装修风险,业主在准备装修之前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凡没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可是目前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没有获得主管部门颁发证书的情况下到处承接装修业务,有的甚至就是无资格证、无技术条件、无营业处所的“三无”单位或人员。因此,消费者在选择装潢单位时千万不可因为贪图便宜而去找那些马路装潢队。
??合同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1、委托的装修方式,如清包工或者是包工包料;若是包工包料的话要说明选用什么材料,材料的价格如何。最好能写清楚整个装修的价格构成,列一份详细的“工程材料预算表”;2、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一般是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要说清楚是根据工程进度到什么程度付款;3、装修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4、验收的时间和方式,业主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验收;5、纠纷的解决方式:到法院起诉还是仲裁。
??如果合同双方对拟定的合同文本有争议的,建议业主采用《上海市家庭装潢工程合同》标准合同文本。
??最好不要选一家自己一点都不了解的装潢公司,当然这里所说的了解并不是一味听信广告宣传,而是这家装潢公司曾经给自己的亲戚或朋友服务过,其装修质量与服务都基本得到你朋友与你的基本首肯。这样,在装潢公司为你服务时,双方协商起来将更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