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日对不少卖房人来说绝对是有着分水岭意义的一个日子。新政规定:6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另外,在“先税后证”的压力下,销售5年以内的房屋也难逃个人所得税这一关。这样,6月1日之前和之后成交的2年以内的普通住宅所缴税额能相差几万元。
以亚运村一套110平方米的两居室商品房为例,该房原购价为5200元/平方米,以6000元/平方米的市场价格出售此套房屋,按照新的房产转让税收政策,这套房子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印花税=110平方米×6000元/平方米×0.5‰=330元
2、营业税=110平方米×6000元/平方米×5%=33000元
3、个人所得税={售房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当初业主购房时所产生的税费,即:契税+印花税)}×20% =15826.8元 其中,售房价:110平方米×6000元/平方米=6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