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存折,配偶有工作单位但未缴存公积金的应出具单位证明,配偶无业者应出具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的证明;
(4)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身者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并面签未婚声明书;
(5) 借款人家庭成员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外地工作者收入证明应附公证书或完税证明;
(6)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有效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7) 借款人应提供银行现金交款单(向房地产公司借原件)、房地产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若首付为刷卡缴纳的,应提供POS单商户存根联及特种转帐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商品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款的30%,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款的40%;
(8) 共同借款人如属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范围以外的职工,应提供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证明,并注明月缴存额;
(9) 借款期限15年以上者,共同借款人需提供借款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参加单位房改或集资建房证明,共同借款人如属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范围以外的职工,应提供所在城市房改部门出具的未参加房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