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治旧政合不合理成焦点在法庭上,控辩双方进行了两轮激烈的法庭辩论。
某某区房产局认为:首先,彭家1999年买地,而1995年就有建房许可证,在档案馆中又无法查到2000年办证时建筑许可证的存根,可见建房手续是伪造的。因此,可依据我国建设部168号令,湘建房(2008)266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对原房产证进行撤销。
而彭家则认为:自己通过村里按部就班办理的手续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被告所提供的法律依据是2006年——2008年才开始出台的政策细则规范农村土地的程序、制度、性质等,被告不能用今天的政策来否定过去合法的既成事实。彭某某的女儿彭应辉还指出:“现在四周的房子涨到了4000左右,如果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就会以几百元甚至几十元一平米拆掉,是利益在作祟。”
由于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休庭20分钟,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起合议,但仍未做出当庭判决,案件还需进一步审议。
●律师说法以查不到存根为由单方面撤销房产证欠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认为:某某区房产局作出的撤销10年前房产证的行政决定显然是不妥当的,因为在当时办理证照时,相关部门应该是对建房许可证等手续进行过严格审查后发放的,不能以查不到相应存根为由单方面撤销彭某某的房产证而认定为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