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土地证核原件,复印件要复印完全)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改、扩建提交)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所附的《南宁市私房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竣工备案表》和红线图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房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
11、在原邕宁县报建的房屋还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契税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登记四至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