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先生觉得蹊跷,去享堂新区一打听,才明白自己买的原来是“小产权”房。但为什么购房合同上清楚写着两年后要给他办“大红本”呢?带着疑惑,这对盲人夫妇又找到市房地局有关部门。经查询,他所购该小区的房子根本没有备案,也就是说,他购买的房子不具备领“大红本”的资格。夫妇二人遂找到销售商要求退房。
但销售商告诉付先生,原来的房主去了北京,他们联系不上,房子没法儿退,解决问题的惟一办法是为他们联系新买主。付先生十分生气,决心通过法律手段讨个说法。
昨日,记者与该小区销售人员电话联系,对方解释,销售部只是替原房主代卖房子,19万元是原房款,16万元是原房主附增的房款。至于对合同中许诺的“大红本”一事,没有明确表示。记者介入后,付先生接到销售商打来的电话,称会给他们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