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了,办不了过户手续;退房吧,房东又不干。这合同房真是‘买不了又退不了’。”
限购令刚出台的时候,很多已经买了房子的外地购房者并没有太在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新房逐渐领到产权证,二手房市场签订的合同房开始过户,不少外地购房者到交易中心递件过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限购了。
范小姐是攀枝花人,去年6月份,她在成都市武侯区购买了一套合同房,去年8月份收房后,范小姐就进场装修,光装修就花了30万元。上周,房东领到了房屋产权证,于是约上范小姐一起去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范小姐却被告知:根据现行的成都限购令规定,范小姐不能出具在成都购买社保或者缴纳契税的相关证明,范小姐没有资格在成都主城区内买房。因此,这套范小姐已经投入了几十万元的房产,不能过户到她的名下。
“这套房子我装修好已经入住半年了,现在却买不了,如果退房的话,房东只答应退房款,等于是我的30万元装修费就完全打水漂了,肯定不得行啊!”范小姐无比郁闷地告诉记者。
限购令不光让买了合同房的外地人范小姐很纠结,同样是购买了合同房的成都本地人王先生也很纠结。王先生去年签下了一套合同房,但是这套房子是他们家在成都主城区的第三套房子,同样在限购范围内。王先生说:“我现在要么只能把之前的两套房子卖一套才能买这套房子,要么就只有退房,赔房东5万元的违约金。”
据了解,现在有不少被限购的购房者都卡在了过户环节而进退两难,用范小姐的话说,“我现在才发现买合同房真的是问题不少,限购了,买不了,也退不了!一旦退房,必然就有纠纷。”合同房是“事实婚姻”
“成都二手房市场上买卖合同房的现象很普遍,限购后,一旦退房,很容易产生纠纷。”
次新房一直都是二手房市场的宠儿,特别是一些地段好、品质好的新房,还没有拿到产权证就已经开始“交易”。不少新房领产权证都是在交房半年或一年后,等到下产权证了再购买,房价很可能又涨了一截,所以不少购房者都愿意通过签订购房协议,先约定好过户时间和房款等条款,付部分房款,然后通过公证的方式先买下看中的房产。
21世纪不动产成都区域总经理助理舒宁告诉记者:“根据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但是买卖双方自愿达成购房协议,通过公证的方式约定交易房款和过户时间等条款是可以的。所以,现在的合同房现象比较普遍。”
富房不动产副总经理刘应忠也表示,合同房本身有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限购令下,去年签的不少合同房都遇到了限购的现象,限购令出台前签订的合同房已经造成“事实婚姻”, 一旦涉及到协商和退房,就很容易产生纠纷。“这样的现象在成都二手房市场很多,而且这样的纠纷可能还不少,该怎么解决,确实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