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面积“缺斤少两”是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大凡有过市场购物经历的人,无不对市场上的“缺斤少两”现象深恶痛绝。房屋面积“缺斤少两”购房者不甘心上当,因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是对人们一种赤裸裸的欺骗。而这种坑人的伎俩竟被某些房地产开发商也学去了。如果说人们对小件商品的缺斤少两现象尚能容忍的话,对房市上的“缺斤少两”则极少容忍,因为依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计算,每个平方米的价格都在两千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四千元以上一个平方。若默认这种“缺斤少两”,就等于白白扔掉数千元,因此人们会对房屋面积格外斤斤计较。时下有些不法房地产商在计算楼房面积时善于打“马虎眼”,有的高估冒算,有的则重复计算,所有这些,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市场上商品房的“缩水率”在2%至4%之间,如果买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无形中等于将自己近万元的血汗钱拱手送给了房地产商,购房者不甘吃“哑巴亏”,交易双方“各执一词詷”法律纠纷由此而产生。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房面积的计算似乎缺少一个统一的规定,没有专门的计算单位来承接此事,面积计算常常由房地产商说了算,这种做法,难免产生许多纠纷。
3.消费者合同知识知道甚少,“一厢情愿”,不合理成分占了相当的比重。合同是规范房产市场交易双方的有效文本,按照国家目前的规定,交易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文本签订购买商品房合同,而实际上,目前却难以做到这一点。据不完全统计,有70%以上的房地产商尚未使用标准文本,他们大多采用自制的合同文本,自制合同文本不规范不说,文本内容多是有利于房地产商的霸王合同,不合理成分占了相当的比重。有些购房者由于对合同知识知之不多,加之法律知识的欠缺,对合同没有进行认真仔细的研究做便与房地产商签订合同,待到发现问题去找房地产商时,房地产商常常以“已签订合同”为由,拒不认账。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交易的现象也占一定的比例,目前这类纠纷也占有相当的比例。
4.法律法规不完善是造成房地产市场混乱无序的一个主要原因。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房地产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也要遵循依法治市的原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房地产开发市场混乱无序的局面,说明房产市场也是近几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产物,市场内部的运行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滞后也是产生房产纠纷案件的一个重要因素。
5.二手房交易及个人住房私下交易情况的存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二手房服务所等场所,为了争钱,打着介绍房屋为消费者服务的名誉,根本不顾消费者的利益,四处乱发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从中违法操作,乱收介绍费和中介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市场上没有相对的管理运行机制,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再所难免。同时在个人住房的交易中,因为经房管部门交易费用过高,大部分是在私下个人交易,而交易中大多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产生纠纷时,双方各执一词,到法院讨个说法就再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