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江北房价疯涨,频繁出现二手房一天提价数万元的恐怖景象。市民文女士在这样的狂潮中“抢”了一套还算划算的二手新房——新楼盘,毛坯,78平方米,56万。然而,交完定金的第三天,卖房人就反悔了。
“他给我发了条短信,说房子涨价,不想卖了,定金可以退,如果不同意可以去打官司。我真是气坏了!”文女士说,她交了2万元定金,约定的违约金是5万元,如果毁约,最多只能要回5万元,扣除2万元定金,多得的3万根本没法对付汹涌攀升的房价。权衡再三,她决定起诉房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律师的建议下,她到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这样一来,卖房人就不能把房子卖给他人了。
按规定,保全15天内需递交诉状。昨天,文女士原打算去法院,可看到报纸后,她后悔了,“19日江北一套二手房一天猛降20万,这是什么概念啊!我肯定买贵了,只要耐心等,不愁没有更便宜的。”这么想着,她立马不恨卖房人了。
接着,文女士给律师打了个电话:“暂时先不起诉,再等两天,如果房价继续跌,我就不要房子了,让他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