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不久前通报“打黑除恶”战果时介绍,以往黑恶势力侵害的重点领域是某些客货运、采矿、建筑、批发市场等,近年来暴力拆迁等“灰色行业”也逐渐成为黑恶势力的活动空间。
贵州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任永强表示,由于征地拆迁项目涉及资金量大、补偿过程缺乏透明度,运用非法手段完成征地拆迁,其成本远低于合法途径。于是有的开发商与黑恶势力勾结,通过非法途径,攫取巨额利益。
据业内人士分析,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领域主要表现为与开发商共同参与项目开发,其本身就是开发商或者受雇佣等,比如“铜锣湾”组织暴力拆迁,就属于典型的黑恶势力与开发商狼狈为奸,在合作开发项目中形成了利益结合体。
审理“铜锣湾”涉黑团伙案件的法官介绍,在涉案的项目中,陈啟荣通过向开发商借款、入股等方式,获得该项目30%的股份,“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便铤而走险实施暴力拆迁”。
有的黑恶势力采取暴力手段,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审理的一起涉黑团伙案件中披露,涉黑团伙头目乔志良在参与保定市金街拆迁时,确定的赔付条件过于苛刻,部分住户不同意拆迁,乔志良便指使手下,多次对拆迁户寻衅滋事,甚至殴打住户,迫使拆迁户同意拆迁。
还有的黑恶势力受雇于开发商或拆迁户,扮演实施暴力拆迁,或阻碍拆迁的角色,谋取“灰色利益”。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作恶10多年的韩恩平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敛财手段之一就是替开发商进行暴力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