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国土资源部颁布了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随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8年也开始修订原本的《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两家单位在尽可能地将房屋用途与土地性质趋同。为什么这么做,其实是有原因的。在这之前,分别在2002年、2007年和2012年,两个部门颁布过三个有关房屋用途、土地性质的标准,分别是《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但是,三个标准无论是大类还是小类划分上,各有不同,导致实践中产生了各种争议,比如公寓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房屋?
在法律概念里,并无公寓一词。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按照用途基本就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和综合用地。再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土地规划用途建造房屋。所以,房屋的性质取决于土地的性质。公寓虽然没有法定的地位,然而实践中有关公寓的推销还是层出不穷。针对白领,可以卖给他公寓,私人空间,高档优雅;针对刚需族,可以卖给他公寓,减免资金上的压力;针对学区房,小户型的公寓正好。但是,现实的问题还是存在,有的公寓并没有通燃气,有的公寓贷款额度低于普通住宅,有的公寓并不能作学区房,搞得大家无所适从。
都是公寓,为什么区别会这么大呢?原因还是在于房屋下面的这块地的性质。根据实际销售形式来划分,公寓大致可分为三类:普通公寓、商务公寓和酒店式公寓。普通公寓用地性质一般为住宅,所以土地使用权有70年产权,商务公寓一般是在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上建造,所以产权只有40年或50年,酒店式公寓的用地性质则一般是商业用地,产权只有40年。正是因为用地性质不同,公寓的规划设计和用途在法律层面上就会不同。注意,这是在法律层面上的不同,并非实际使用功能。比如:普通公寓,由于它是住宅性质,所以要符合《住宅设计规范》,对房间、卫生间、厨房等都有住宅设计上的要求,对水电气要求畅通,并按照民用标准收取;而商务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则不同,因为它本质上是商业用房,所以并不是必须设置厨房,也不一定需要燃气,用水用电按照商业标准收取。所以说,虽然都是公寓,但是因为用地性质不同,房屋在法律层面上的用途就不同了,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只有普通公寓才能有机会成为学区房,而商务公寓或酒店式公寓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