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数量上升快。由于新的住宅小区不断建成,小区的管理服务大多数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完成,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纠纷时常发生,致使物业纠纷案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据统计,2013年1-11月共审结近68件,与2012年同期齐平,但是比2011年同期上升近85%。
2、案件的被告多数为业主。由于物业管理主要是小区内部的绿化、安保、环境、卫生等与业主日常生活相关的服务,主要纠纷是业主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
3、案件标的小。由于物业纠纷主要是物业费的拖缴,所以标的较小,主要是1000元-3000元之间的案件居多,但是部分案件欠费时间较长,一般在两年以上。
4、业主败诉为多数。由于业主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没有证据意识,平时不能注意收集证据,其通常通过拒交物业费方式来拒抗物业公司服务上的不足,诉讼中时常出现举证不能情况,致使其抗辩理由不能得到支持。
5、案件处理难度大。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与业主要求存在差距。业主虽对抗辩的理由证据不足,但是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不足是自身亲身感受,且给业主的生活带来许多的麻烦,物业公司知道业主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在纠纷的处理一般不作让步,致双方矛盾加大。从一定程度上双方由金钱之争演变为面子之争,且这类案件涉及同一小区的多户家庭,容易引起群体纠纷,案件处理的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