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买房后肯定是希望尽快办理产权手续,巩固自己合法权益,这是一件对买房人来说盼望已久的事。然而,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王女士来说,却勉为其难地选择拖延办证以期问题解决。为此,房地产开发商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王女士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王女士立即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和抵押登记手续;其反诉另案解决的判决。 王女士贷款114万元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一套房屋,开发商为王女士的房贷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王女士提供房屋作抵押,开发商的保证责任是至王女士的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结束。后房屋具备了办理产权条件,开发商两次在小区里张贴通知,通知业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王女士因房屋一面墙壁渗水存在质量问题,找开发商协商未果,故不同意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