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必须满足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小区有800套房子的话,必须有400套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合同,即业主达到或超过400户才行。当首户入住已满两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入住率即使不足50%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满足了基本条件,接下来我们分六个步骤来说明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各个阶段的需求。
★前期准备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
★成立筹备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组成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在30日内组织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工作,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相关形式和成立办法,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参选业主的资料,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业主,并签收条。
★筹备组验票收回选票后,筹备组应公开验票工作,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人数范围内,得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业主委员会备案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A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5至9人的单数;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推选主任委员1人,作为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集人。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2至3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A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照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计为投票权计算基数,不足一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计算。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算投票权。此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投票权的计算方式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一个代理人不得接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