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违约问题。交房后90天内,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其中一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后退房需注销合同的,凭已生效的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及其他材料,可以办理退房。
●协助办案可退房。凭纪检、公安、检查部门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案件的正式函件,可注销合同备案。
●同一小区换房。交房90日内,在所购项目中换购其他房子的,向房产部门申请获同意后,先将新房合同备案,再解除原合同。
●贷款未批。购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因贷款手续未获批,提交金融机构支行、市级分行(总行)的证明材料及开发商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发票后,可退房。但如果退房人已有一套或以上房产的,不能办理。
●出国。交房后90天内,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护照、户口和身份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大使馆签证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工作调出武汉。交房90天内,提交公安部门全家户籍转出、双方单位转出和接受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重病用钱。买房后发现自己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用钱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重症诊断证明、病历及治疗费用明细单,并经调查核实后,方可办理。
●经济房可退房。因特殊情况和项目建设原因,经济房购买者可凭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相关意见办理退房。
作者简介:执业数年来,马律师办理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案数十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伤害赔偿、房地产纠纷等案件。马律师善于调查研究,作风严谨,思维敏捷,注重把握恰当时机和方式切入案件,尤其擅长经济纠纷、疑难案件的策划、运筹和操作,成功办理了一批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了解律师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