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证照印花税5元/证。(国务院发布并于1988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3、测量费。按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0.30元/平方米。(在房地局测绘队的收费通知中要求按此标准交费)
4、产权登记费。80元/套。(房地局交易大厅的公告通知中有此项费用的标准)
5、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1088号)
7、如果需要贷款,还要交律师费、贷款保证金、抵押登记费、保险费、评估费和公证费。律师费0.25%-0.3%,抵押登记费0.3元/平方米,公证费是200元/份,贷款保证金、保险及评估费的比例不一,一般都是依据行业惯例及供求情况来确定数额,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