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买家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收房通知书,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商家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4)验完楼后,买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5)根据买家意见,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改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天;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6)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和竣工后房屋水电管线图,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再领钥匙,并签署钥匙凭条。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