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征收-营业税;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5.6%
个人所得税 自行申报 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 ,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 条件:1、自有 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免除征收。 土地税(国土局)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税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税;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税;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税。
城市维护建设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税、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附加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税、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 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