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订立合同时,对有关条款的一定要认真阅读、仔细斟酌。
房地产中介公司带客户看楼前,通常会要求客户先签署一份“睇楼纸”,主要内容包括该物业的基本情况、收取佣金标准等等。由于这是看楼前的一项小程序,很多人会忽略“睇楼纸”的重要性。为避免看楼后与中介公司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签字前谨记一定要认真阅读“睇楼纸”上所写的内容,切忌草草签字了事。
当购房者已选择合适的房屋并计划购买时,房地产中介公司将要求客户签订相关服务条款的合同。签署合同时,切记看清内容后再签字;对合同内容模糊、条款概念不清的,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房款、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可要求中介公司把内容书写清楚,避免产生歧义。
另外,应将各项“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如业主承诺送家私、家电等,应要求在合同中列明所送家私、家电等各项具体清单,避免产生纠纷。
第五、尽量分期付款,与交楼、产权过户的时间上一环紧扣一环。
由于二手房是旧房,出卖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有可能是租赁出去了,也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况,还有可能在过户的时候缺少这样那样的手续。所以,在付款问题上,最好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订立合同后先付一部分房款,在交付房屋后付一部分,办理完毕房产登记手续后付清余款。
有不少市民买房屋时,为了减少须交的购房契税,而业主又希望减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因此刻意报低成交价。其实,现在很多城市的房管局均已制定二手房的参考价格,如发现成交过低,其有权采用参考价格计税。同时,报低成交价对于买家来说,如果下一次卖房,会使购房价与以后的卖房价价差拉大,该价差又会被认为是的盈利,从而要交高的个人所得税,刻意报低购房价会给以后卖房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建议买房应按实际成交价来向房管局申报,确保以后自己的权益。另外,地税局已经明令发现报低房屋成交价来逃税的,最高可罚款五倍,建议不宜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