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给你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当然没问题,但我还是建议你,如果确实要进行企业改制的话,就应当聘请专业人员帮你处理这方面的事务。毕竟这不是一件小事,任何差错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特征主要是:(1)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2)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3)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4)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分离”的原则。(5)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6)有限责任公司将合伙的当事人相互信任、企业的设立和组织简单、活动便捷等优点,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的人格分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变动不影响企业存续等优点结合起来,是当今最适合于中小企业组织的一种企业法律形式。但有时也被用作投机和规避法律责任的手段。(7)股东公司的债务和债权人间接地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债务的追偿和债权人的追索只能针对公司而言,所以说,股东对公司的主要责任就是出资。这也是法人企业的特点。(8)筹资和经营的封闭性。传统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债券和股票,中国对国有公司开了发行债券的口子。当然,封闭性也使政府对其监管比较宽松。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目前我国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企业是属于民营企业性质的话,那么你们将无法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是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不宜向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投资,否则无限责任无法到位。因此,公司法强调公司的投资行为仅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这样也能减少公司转投资的风险。《合伙企业法》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地平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