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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上的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纠纷及其救济思维导图

橘味猫
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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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上的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纠纷及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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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
董事
企业运作
诉讼仲裁

我们前面说,我国除了《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外,基本没有董事对于第三人责任的法律制度。不过,这个结论应限制于狭义的公司法概念当中。事实上,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1999年7月1日施行的,作为我国公司法特别法的《证券法》则在信息披露方面明确承认了董事对于投资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众所周知,董事是公司而非股东的受任人,因而不直接向股东(投资者)负有受任人的义务。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董事对股东的责任也应属于董事对于第三人责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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