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大势所趋,国企该何去何从?厂方提出,要让企业的每一分钱、每一寸土地、每一台设备都要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有个很出名的“二八理论”,其中含义之一就是企业20%的骨干,养活80%的普通职工。也就是说这20%的人稳定了,就保住了全体职工的整体利益。这就要求企业将有限的工资更多地投向技术含量高和替代性差的岗位,并逐步实现投入额与市场价格的一致。唯有如此,才能留住人才。
于是,四厂以技术科为试点,率先引入谈判工资制。厂方根据技术员每人的不同情况,参照社会上同类专业人才市场的相应价格及企业财力状况,逐人单独确定新的工资水平。经过劳动人事科审核,厂务会议批准,征求工会意见后,由技术科长代表企业与技术员逐个协商。接受的就留下来,不接受的,可另谋高就。
确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的依据是四大因素、八字方针。因大因素指技术、成果、态度、替代因果;八字方针指升新、保老、引新、促动,即对优秀人才不论资排辈,对老技术骨干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新人大胆任用,对混日子的人要降低工资,以促进人才正常流动。
谈判工资为单一工资制,只设工资一项,不再设奖金、津贴等,一年审定一次,有升有降,长期保持压力。
据王建中副厂长介绍,实行第一轮谈判后,月工资最高者达2100元,最低仅为700元;有人增资765元,有人则降180元,升降相差900多元;整体技术人员年工资水平达17000元,月薪1400元。这在以前的工资制度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实行第二轮谈判时,职工的谈判意识加强,有3位职工不同意厂方定的工资意向,提出自己的要求,结果一人如愿,一人重新协商数额,另外一人的要求未得到满足。同时,针对前两轮谈判工资出现的问题,厂方在今年的谈判中,对某些措施进行了修改,比如,就谈判过程和结果要不要公开的问题,厂领导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适度公开为宜。即谈判的原则、方法、整体情况公开,个人所处的位置对本人公开,而他人的位置及工资数额则不宜公开,以保护职工的隐私权。